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践教学条件保障及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6年02月26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杨久峰 张杰 舒英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及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保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践教学条件保障及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有关要求

1.各学院对所辖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的期初教学急需耗材、实习实训材料进行清点和准备,确保物资供应充足、到位,全面保障实践教学顺利启动。

2. 扎实做好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修与维保。全面统计仪器设备完好率及常规设备台(套)数,确保其满足教学需求。

3.本学期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正式开课前必须进行试运行。一般设备需检查水、电、气连接是否正常,并做好除尘除湿等防护工作;大型精密仪器需严格按照维护说明书进行精心养护;计量仪器应校正其灵敏度与精度。发现故障需维修的仪器,请按《仪器设备维修流程》及时办理。

4. 严格落实化学品及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危险废弃物的存储情况。确认易燃化学品远离热源,保持实验室及化学品库房通风良好,严格落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全程可追溯。全面检查实验室气瓶及气路,确认无泄漏、无安全隐患,规范气瓶存放及使用操作。

5.全面开展实验室消防应急设施检查整治,重点核查消防设施、洗眼器、喷淋装置、气体报警装置等应急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应急物资齐全且能正常使用。保证实验室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且在有效期内。

6. 强化实验室水电安全管控,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电动车在实验楼内充电,严禁违章用火、用电。

7. 做好环境卫生整理与清洁工作,对实验室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整理和清扫,确保实验物品摆放有序、布局合理、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教学氛围。

二、检查时间与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2月26日—2月27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做好开学前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和实践基地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确保自查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2.学校检查阶段:2月28日

教务处将组织检查组,对三个校区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和实践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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