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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7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按照教育部要求,统计内容包括七个基表和一个综表,其中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报送(详见附件),其它基表由教务处负责统计。
二、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实验室数据信息,参考附件1中各表填写说明完成填写工作,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为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数据上报事宜,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回执表(附件2:实验室信息统计联系人回执表)于8月30日报送至西办公楼214房间。
2、报送实验室包括各学院所属教学实验室、校科研实验室(科研平台)及独立建制的省、市(厅)重点实验室(中心)。
3、基表6各类成果取得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二、数据上报日期
所有统计数据于9月10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由负责人统一报送电子档和纸质材料汇总版(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其中纸质材料经学院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西办公楼214。电子档发至邮箱:wudi@ahstu.edu.cn
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联系。
联系人:周金星、吴迪,联系电话:0550-6732093。
教务处
2021年8月24日
- 附件【附件2:实验室信息统计联系人回执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附件材料.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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